
新闻评论员徐坤杰发布的深秋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海报呈现出万鸟齐飞的神奇景象,令人惊叹又感动。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摄影爱好者在东营的德洛河三角洲拍摄“鸟浪”。但也有网友反映,一些摄影爱好者为了追求极致视野,使用多架无人机在鸟类上空穿梭拍照,导致鸟类受惊、受伤,甚至被击中后坠落身亡。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5月,江苏淮安一只成年白鹳被无人机螺旋桨割伤,经救治不幸死亡。此外,无人机有时会驱散一些自然保护区的鸟群。例如,在北京官厅库区,保护人员经常发现人们拍摄“鸟儿起飞”的照片,让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或穿梭鸟儿。相关案例我们一再表明,旨在记录自然之美的生态摄影,为了获得所谓的“惊人瞬间”而屡次跨越国界,对野生动物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对此,现行的生态摄影法律法规,特别是无人机在自然保护区的使用方面,存在一些监管空白。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渔)区、禁止猎(渔)因素中禁止狩猎等妨碍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的活动”,但并未明确无人机噪声、飞行高度、轨迹等干扰因素的法律界限。对于东营发生的无人机坠毁事件,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也坦言,由于保护区没有执法部门,目前主要依靠相关部门的执法。在网站上发布宣传信和劝说信,鼓励人们离开,并采取其他方法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显然,面对越来越频繁和频繁的无人机摄影,这种灵活的管理是不够的。因此,解决无人机扰乱摄影生态的问题,亟待制定生态摄影的划界法规,建立明确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伦理原则。在法律层面,应尽快明确自然保护区无人机禁飞区的划定程序和执法主体。对此,东营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也在回应中表示,正在关注网友反映的无人机摄影扰鸟问题,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和生态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影响评估,并将推动科学发展。明确放置零无人机或无人机限制区。技术上,可以利用雷达探测等相关对抗措施,在自然保护区内建立电子围栏,实现对无人机的实时跟踪和控制。行业自律也是不可或缺的。为了规范摄影师在拍摄环境、野生动物等野生事物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道德底线和伦理准则,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于2020年7月发布并实施了《自然摄影道德规范》团体标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东营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还表示,今后官方主办的摄影比赛中,凡是无人机拍摄的追逐或扰乱鸟类的作品将被豁免。经核实,资格不合格。公众教育是一个长效机制。积极倡导正确理念并付诸实践通过践行生态摄影,提高摄影爱好者的生态素养,实现鸟类保护、文明观鸟,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伤害野生动物的拍摄行为。生态摄影最基本的前提是从内心尊重野生动物,不打扰它们。只有让生态摄影回归记录和保护的初衷,镜头才能从捕捉美好的工具,转变为传递生命故事和生态保护意识的桥梁。